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定規范
ICS 03. 080 A 12 備案號 湖 DB42 北 省 地 方 標 準 DB42/T 1173—2016 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定規范 Standard of rating for Hubei tourism town 2016-06-01 發布 2016-06-01 實施 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發布 DB42/T 1173—2016 目 次 前言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II 引言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Ⅲ 1 范圍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 3 術語和定義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 4 評定條件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2 5 評定項目和要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2 附錄 A(規范性附錄)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分細則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5 I DB42/T 1173—2016 前 言 本標準按照 GB/T 1.1-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給出的規則編寫。 本標準由湖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、鄂州市旅游局提出。 本標準由湖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歸口管理。 本標準起草單位:鄂州市旅游局、華中師范大學旅游規劃與景觀設計研究院、漢口學院。 本標準的主要起草人:錢遠坤、周正素、童建新、侯軍、鄭愛民、劉江峰、郭兵、黃翔、袁露、張 祥、廖玉萍。 II DB42/T 1173—2016 引 言 本標準的制定旨在加快全省旅游名鎮建設,提高旅游名鎮的市場吸引力,完善旅游名鎮的綜合配套 服務功能,提升旅游名鎮的接待服務質量和綜合管理水平,方便廣大游客;落實《湖北省旅游條例》(湖 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(第一百七十五號))、《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實 施意見》(鄂政發〔2015〕17號),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,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,引導鄉鎮產業轉型、 優化,實現旅游名鎮的資源保護、科學開發、合理利用和可持續發展;幫助百姓創業、創新,增收致富。 III DB42/T 1173—2016 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定規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湖北省旅游名鎮的評定條件及評定項目和要求。 本標準適用于湖北省轄區內各建制鄉鎮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 本適用于本標準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標準。 GB 2894-2008 安全標志 GB 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 56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9664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GB 9667 游泳場所衛生標準 GB/T 10001.1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 1 部分:通用符號(GB/T 10001.1-2006.neq ISO 7001: 1990) GB/T 10001.2 標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圖 形 符 號 第 2 部 分 : 旅 游 設 施 與 服 務 休 閑 符 號 ( GB/T 10001.2-2006.neg ISO 7001:1990) GB/T 15971-1995 導游服務質量標準 GB 16153 飯館(餐廳)衛生標準 GB/T 16767 游樂園(場)安全和服務質量 GB/T 18971-2003 旅游規劃通則 GB 50188-2007 鎮規劃標準 LB/T 007-2006 綠色旅游飯店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 3.1 旅游名鎮 tourism town 旅游名鎮是指具有或依托較為豐富的旅游資源,旅游基礎設施完善,旅游服務功能齊全,鎮內街區及 周邊環境整潔優美,地域特點和文化特色突出,在區域旅游市場上有比較鮮明的旅游形象,具有旅游集 1 DB42/T 1173—2016 散和輻射作用,旅游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明顯的建制鄉鎮。 4 評定條件 4.1 根據《湖北省旅游名鎮創建評定暫行管理辦法》、《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定規范》進行評定工作, 按照《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分細則》(見附錄)評價得分。 4.2 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定基準分為 100 分。另設六個加分項,總計分為 10 分;設三個扣分項,總計分 為 10 分。以 0.5 分為最小計分單位。設一個一票否決項。 4.3 “湖北省旅游名鎮”達標綜合評定最低得分為≥85 分。 4.4 申請創建湖北省旅游名鎮的建制鄉鎮,經過驗收評定符合湖北省旅游名鎮標準的,由湖北省旅游 名鎮評定機構命名公告,并頒發證書和標牌。 5 評定項目和要求 5.1 區位條件(共 5 分) 該項為三選一項, 以單項最高得分為準。 a) 旅游名鎮區位優越,靠近或者依托大中型城市; b) 旅游名鎮區位優越,靠近或者依托重點旅游景區; c) 旅游名鎮區位優越,靠近或者依托交通干線。 5.2 交通條件(共 10 分) 5.2.1 旅游名鎮可進入性好,依托交通主干線,進出安全便捷。 5.2.2 旅游名鎮可進入性好,依托城市有客運火車站或民用機場,進出安全便捷。 5.2.3 旅游名鎮可進入性好,有公共交通抵達,進出安全便捷。 5.2.4 旅游名鎮可進入性好,有旅游專線交通工具,進出安全便捷。 5.2.5 旅游名鎮可進入性好,有專用停車場且能滿足需要。 5.3 市場吸引力(共 25 分) 5.3.1 鎮轄區域內擁有國家 3A 級以上旅游景區或同等級別的旅游目的地(鎮轄區域內有旅游名村為加 分項),旅游目的地見表 1。 表 1 旅游目的地 項 目 內容名稱 旅游目的地 風景區、文博院館、寺廟觀堂、旅游度假區、自然保護區、主題公園、森林公 園、地質公園、游樂園、動物園、植物園及工業、農業、經貿、科教、軍事、 體育、文化藝術等各類旅游景區(點)。 5.3.2 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。 5.3.3 鎮的旅游形象、特色(形象、特色主要表現在物質和文化兩個方面。物質方面包括風格獨特、 能反映當地風土人情、歷史文化,具有觀賞、游覽價值的建筑和街區,表現旅游形象的圖案、色彩、字 2 DB42/T 1173—2016 體和宣傳口號等;文化方面主要包括當地文化、傳統民風民俗,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否得到挖掘和 呈現等。),鮮明、突出。 5.3.4 每年有固定時間段的較大型地方民風民俗活動為加分項。根據規模和游客美譽度酌情加分。 5.3.5 鎮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譽度(采用第三方評估調查方式)。 5.3.6 鎮的旅游滿意度(采用統計資料和游客抽樣調查結合)。 5.4 旅居環境(共 20 分) 5.4.1 鎮建成區內的綠地率。 5.4.2 鎮建成區內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,污水集中處理率;污水排放應符合 GB 8978 有關要求。 5.4.3 鎮建成區內配備有數量足夠的分類垃圾箱,無垃圾積存。 5.4.4 鎮內街區整潔、環境好,無亂張貼小廣告,無占街擺攤、無亂扔雜物與隨地吐痰,鎮區及通往 景區的城郊結合部無衛生死角。 5.4.5 鎮內游客活動場所附近無墳地。 5.4.6 鎮轄區內無污染型企業。環境空氣質量應符合 GB 3095 有關要求,生活飲用水應符合 GB 5649 有關要求。鎮建成區內噪聲得以控制,全年 API 指數<100 的天數>80%。無大音量喇叭的叫賣和廣告 聲。 5.4.7 各類施工工地做到封閉或隔離。 5.4.8 街道上無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。 5.4.9 鎮建成區和景區附近無大面積采石采礦場地。 5.5 服務設施(共 25 分) 5.5.1 鎮內設有游客集散中心。 5.5.2 鎮轄區內住宿設施條件好,數量充足。有星級飯店或相應等級、數量的農家樂、示范休閑農莊; 住宿設施應符合 LB/T 007 的有關要求。 5.5.3 旅游餐飲設施應符合 GB 16153 的規定,菜品有本地特色。 5.5.4 旅游商品地方特色鮮明,購物點分布合理(有獲獎旅游商品為加分項)。 5.5.5 有鎮內交通服務設施。 5.5.6 有旅游步行街或休閑休息場所。 5.5.7 有郵遞、通訊服務設施。 5.5.8 有醫療急救設施和相應資質的從業人員。 5.5.9 旅游廁所等級、數量能滿足需要、布局合理。鎮建成區內旅游廁所的服務半徑< 500M。無 A 級旅游廁所為扣分項。 5.5.10 鎮域內外旅游標識系統齊全,數量充足,符合相應標準(地方特色和藝術性突出為加分項)。 5.6 政策保障和綜合管理(共 10 分) 3 DB42/T 1173—2016 5.6.1 縣(市、區)政府對旅游產業發展有明確的重要定位。(如支柱產業、龍頭產業、優先發展的重 點產業等)。 5.6.2 鎮級建有完善統一的旅游協調發展機制(包括領導小組、日常工作機構)。 5.6.3 鎮政府對旅游有專項資金或政策支持。 5.6.4 有正式批準的鎮域旅游發展規劃,規劃應符合 GB/T 18971、GB 50188 的規定。 5.6.5 建立有旅游發展目標考核制度。 5.6.6 鎮內有旅游民間組織。 5.6.7 鎮制訂有旅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、投訴處理制度、應急預案和規范性文件等。 5.6.8 設有旅游行政管理機構,人員、編制落實;導游服務應符合 GB/T 15971 的規定。 5.6.9 全鎮旅游安全責任制負責到位,有鎮區全覆蓋的安全監控系統。文化娛樂場所、游樂設施、游 泳池分別應符合 GB 9664、GB/T 16767、GB 9667 的規定;安全標準應符合 GB 2894 的規定。 5.6.10 有縣市級、省級或國家級旅游行業先進工作者為加分項。 5.6.11 近兩年內出現旅游安全事故為扣分項。根據情節輕重扣分。 5.7 經濟效益和市場秩序(共 5 分) 5.7.1 接待旅游者人數(含鎮域內景區接待人數)。 5.7.2 旅游從業人數(見鎮級統計部門報表)。 5.7.3 旅游市場秩序。 5.7.4 近兩年出現重大旅游投訴事件為扣分項。根據情節輕重扣分。 4 DB42/T 1173—2016 附錄 A (規范性附錄) 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分細則 A.1 評分要求 A.1.1 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定基準分為100分,以0.5分為最小計分單位,共分為7個大項。達到省政府命 名為“湖北旅游名鎮”榮譽稱號要求為:評定總得分85分以上。 A.1.2 另設六個加分項,總計分為10分,加分項及分值為:鎮轄區域內有旅游名村加1.5分;喜聞樂見 的固定的地方民風民俗活動加1.5分;獲獎旅游商品加2分;免費WIFI全鎮建成區覆蓋加1.5分;旅游設 施與服務休閑標識牌地方特色突出、有藝術性加1.5分;縣市級以上的旅游行業先進工作獲得者加2分。 A.1.3 另設三個扣分項總計分為10分,扣分項及分值為:無A級旅游廁所扣4分;近兩年出現旅游安全 事故扣4分;近兩年出現重大旅游投訴事件扣2分。 A.1.4 另設一票否決項,即鎮轄區域內無國家3A級以上旅游景區或同等級別的旅游目的地。 A.2 評分標準 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分標準見表A。 表 A 湖北省旅游名鎮評分標準 序號 1 1.1 評定項目 區位條件 依托城市。 大項目分 分 項分 值欄 值欄 1 3 5 5 1.2.1 鎮域外重點旅游景區距離鎮建成區50公里以內。 1 1.2.2 鎮域外重點旅游景區距離鎮建成區30公里以內。 3 1.2.3 鎮域外重點旅游景區距離鎮建成區10公里以內。 5 1.3 依托交通干線(高速公路或國道)。 評 定 單 位 計 分 欄 5 高等級公路,200公里距離內有50萬以上的城市人 口。 高等級公路,200公里距離內有100萬以上的城市人 1.1.2 口。 高等級公路,100公里距離內有100萬以上的城市人 1.1.3 口。 依托景區。 推 薦 單 位 計 分 欄 5 1.1.1 1.2 自 檢 小分項 計 分值欄 分 欄 5 1.3.1 鎮距交通干線30公里以內。 1 1.3.2 鎮距交通干線20公里以內。 3 5 DB42/T 1173—2016 表 A(續)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目分 分 項分 值欄 值欄 1.3.3 鎮距交通干線10公里以內。 2 2.1 交通條件 自 檢 小分項 計 分值欄 分 欄 10 公路等級或客運航道等級。 2 1 2.1.2 有二級公路或高級客運航道。 1.5 2.1.3 有一級公路或高級客運航道。 2 依托城市有客運火車站或民用機場。 2 2.2.1 有二級以上客運火車站或小型支線機場。 1 2.2.2 有城際動車站或國內大型機場。 1.5 2.2.3 有高鐵站或國際大型機場。 2.3 2 有公共交通抵達,進出安全便捷。 2 2.3.1 一天一班。 1 2.3.2 一天兩班。 1.5 2.3.3 一天多班。 2 2.4 有旅游專線抵達,進出安全便捷。 2 2.4.1 一天一班。 1 2.4.2 一天兩班。 1.5 2.4.3 一天多班。 2 2.5 有專用停車場且能滿足需要 2 2.5.1 30個以下車位的旅游專用的生態停車場。 1 2.5.2 30--60個車位的旅游專用的生態停車場。 1.5 2.5.3 60個以上車位的旅游專用的生態停車場。 2 3 市場吸引力 鎮轄區域內擁有影響力較大的旅游景區或同等級別 3.1 的旅游目的地。 有國家3A 級旅游景區或地方級風景名勝區,或其它 3.1.1 同等級別的旅游目的地。 有國家4A 級旅游景區或省級風景名勝區或省級旅 3.1.2 游度假區,或其它同等級別的旅游目的地。 3.1.3 有國家5A 級旅游景區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國家 級旅游度假區,或其它同等級別的旅游目的地。 評 定 單 位 計 分 欄 5 2.1.1 有三級公路或中級客運航道。 2.2 推 薦 單 位 計 分 欄 25 10 4 7 10 6 DB42/T 1173—2016 表 A(續)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目分 分 項分 值欄 值欄 3.1.4 鎮轄區域內有旅游名村為加分項。 3.2 自 檢 小分項 計 分值欄 分 欄 有文物保護單位 2 1 3.2.2 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 2 3.3.1 鎮的旅游形象鮮明、特色突出。 7 有一定的旅游形象。建筑風格有一定特色,有少量 的旅游形象元素,有少量的地方民風民俗活動。 3 有較鮮明的旅游形象,特色較突出。少量建筑風格 3.3.2 有特色,有旅游形象元素,但不全,有固定的地方 民風民俗活動。 有鮮明的旅游形象,特色非常突出。大多數建筑風 格有特色;旅游形象全而鮮明,全鎮旅游氛圍濃厚, 3.3.3 地方民風民俗活動固定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保 護和利用。 有固定時間段的較大型地方民風民俗活動,根據規 3.4 模和游客美譽度酌情加分。最高加1.5分。 3.5 5 7 +1.5 旅游知名度和美譽度 3 3.5.1 在地市范圍內有影響,美譽度達70%以上。 1 3.5.2 在省內或一定區域范圍有影響,美譽度達70%以上。 2 3.5.3 在國內國際有影響,美譽度達70%以上。 3 3.6 旅游滿意度 3 3.6.1 旅游滿意度達60%以上。 1 3.6.2 旅游滿意度達70%以上。 2 3.6.3 旅游滿意度達80%以上。 3 4 4.1 旅居環境 鎮建成區內綠地率 20 2 4.1.1 綠地率達到20%以下。 1 4.1.2 綠地率達到20%以上。 2 4.2 鎮建成區內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,污水集中處理率。 4.2.1 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達到70%以下,污水集中處理率 達到30%以下。 評 定 單 位 計 分 欄 +1.5 3.2.1 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。 3.3 推 薦 單 位 計 分 欄 2 1 7 DB42/T 1173—2016 表 A(續) 序號 4.2.2 4.3 評定項目 大項目分 分 項分 值欄 值欄 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達到 70%以上,污水集中處理 率達到 30%以上。 鎮建成區配備有數量足夠的分類垃圾箱,無垃圾積 存。 自 檢 小分項 計 分值欄 分 欄 3 1 4.3.2 數量基本滿足,分類垃圾箱。 2 4.3.3 數量充足,分類垃圾箱,有地方標識和特色。 3 4.5 鎮建成區公共衛生好。無亂張貼小廣告;無站街擺 攤、無車輛亂停亂放;無亂扔雜物和隨地吐痰;鎮 區及通往景區的城郊結合部無衛生死角等。 5 鎮內游客活動場所附近無墳地。 鎮轄區域內無污染的企業,噪聲平均值<58 分貝, (全年 API 指數<100 的天數)>80%。無大音量喇 叭的叫賣和廣告聲。 1 4.7 各類施工工地做到封閉或隔離。 1 4.8 街道上無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。 1 4.9 鎮建成區和景區附近無大面積采石采礦場地。 4 4.6 5 5.1 服務設施 鎮內設有游客集散中心。 1 25 3 5.1.1 位置合理、面積適當。 1 5.1.2 設施完備、服務功能齊全。 有咨詢服務人員,有足夠數量的持證導游員或講解 5.1.3 員,并公示。 5.2 旅游住宿設施齊全,數量充足。 有 2 星級以上的飯店或相應等級、數量的農家樂或 5.2.1 示范休閑農莊。 有3星級以上的飯店或相應等級、數量的農家樂或示 5.2.2 范休閑農莊。 有4星級以上的飯店或相應等級、數量的農家樂或示 5.2.3 范休閑農莊。 1 5.3 旅游餐飲衛生和特色 評 定 單 位 計 分 欄 2 4.3.1 數量不足,無分類垃圾箱。 4.4 推 薦 單 位 計 分 欄 1 3 1 2 3 3 5.3.1 旅游餐飲設施符合衛生要求,三道菜有本地特色。 1 5.3.2 旅游餐飲設施符合衛生要求,五道菜有本地特色。 2 8 DB42/T 1173—2016 表 A(續) 序號 評定項目 5.3.3 旅游餐飲設施符合衛生要求,八道以上菜有本地特 色,味道可口。 5.4 大項目分 分 項分 值欄 值欄 旅游商品 自 檢 小分項 計 分值欄 分 欄 3 1 3.4.2 旅游商品地方特色鮮明,品種5-8種。 2 5.4.3 旅游商品獨特,品種8種以上。 近兩年有獲縣市級、省級或國家級旅游商品獎。分 5.4.4 別加0.5分、加1分、加2分。最高加2分 3 鎮內交通 +2 1 5.5.1 鎮內20分鐘以上定時公交車。 0.5 5.5.2 鎮內20分鐘以內定時公交車。 1 5.6 有旅游步行街或者旅游文化演藝和休閑休息場所 1 5.6.1 有旅游步行街或有旅游文化演藝或休閑休息場所。 5.6.2 5.7 0.5 有旅游步行街,有旅游文化演藝和休閑休息場所, 并定時演出。 有郵遞、通訊服務設施 評 定 單 位 計 分 欄 3 5.4.1 旅游商品有地方特色,品種3-5種。 5.5 推 薦 單 位 計 分 欄 1 2 5.7.1 有郵政或其他快遞服務 1 5.7.2 全鎮無線通訊信號全覆蓋 鎮建成區內免費 WIFI 全覆蓋。根據覆蓋面積和寬帶 5.7.3 速度酌情加分。最高加1.5分。 1 +1.5 5.8 有醫療急救設施和相應資質的從業人員 1 5.9 旅游公共廁所 4 5.9.1 有 A 級旅游廁所 1 5.9.2 有 AA 級旅游廁所 有 AA 級旅游廁所,數量充足、布局合理。鎮建成區 5.9.3 內旅游廁所的服務半徑<500M。 5.9.4 無 A 級旅游廁所扣4分。 5.10 標識系統數量充足、布局合理,符合標準。 公共交通等標識牌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符合(GB/T 5.10.1 10001.1-2006,neq ISO7001:1990)要求。標識牌 數量充足、位置合理。 旅游設施與服務休閑標識牌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符合 5.10.2 (GB/T 10001.2-2006.neg ISO 7001:1990)要求。 標識牌數量充足、位置合理。 2 4 -4 4 2 2 9 DB42/T 1173—2016 表 A(續) 序號 評定項目 5.10.3 旅游設施與服務休閑標識牌設計有地方特色酌情加 分。最高加1.5分。 6 6.1 6.2 大項目分 分 項分 值欄 值欄 政策保障與綜合管理 自 檢 小分項 計 分值欄 分 欄 10 縣(市、區)政府把旅游產業定位為重要產業。 鎮級建有完善統一的旅游協調發展機制(包括領導 小組、日常工作機構) 。 1 1 0.5 6.2.2 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黨委主要負責人擔任。 1 6.3 鎮政府對旅游有專項資金或政策支持。 1 6.4 有正式批準的鎮域旅游發展規劃。 2 6.4.1 有正式批準的鎮域旅游發展規劃。 1 6.4.2 有正式批準的鎮域旅游發展規劃,并實現多規合一。 2 6.5 有健全的旅游發展目標考核制度。 1 6.6 有旅游民間組織。 鎮制訂有旅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、投訴處理制度、 應急預案和規范性文件等。 1 設有旅游行政管理機構,人員、編制落實。 全鎮旅游安全責任制負責到位,有鎮區全覆蓋的安 6.9 全監控系統。 有縣市級、省級或國家級旅游行業先進工作者。分 6.10 別加 0.5 分、加 1 分、加 2 分。最高加 2 分。 近兩年內出現旅游安全事故。根據輕重扣分。最高 6.11 扣 4 分。 1 1 6.8 7 7.1 經濟效益與市場秩序 接待旅游者人數(含鎮域內景區接待人數) 1 +2 -4 5 1 7.1.1 年接待游客30萬人次以上。 0.5 7.1.2 年接待游客40萬人次以上。 1 7.2 旅游從業人數(見鎮級統計部門報表) 2 7.2.1 旅游直接從業人員1000人以上 1 7.2.2 旅游直接從業人員1500人以上 1.5 7.2.3 旅游直接從業人員2000人以上 2 7.3 市場秩序 7.3.1 有旅游市場管理機構和專職的旅游市場管理人員。 評 定 單 位 計 分 欄 +1.5 6.2.1 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或其他人員擔任。 6.7 推 薦 單 位 計 分 欄 2 0.5 10 DB42/T 1173—2016 表 A(續) 序號 大項目分 分 項分 值欄 值欄 評定項目 7.3.2 無圍追兜售、無強買強賣、無價格欺詐行為。 規范價格標簽管理,所有商品和有償服務應明碼標 7.3.3 價。 7.3.4 可為游客提供訂購和郵寄托運服務。 近兩年出現重大旅游投訴事件,一次扣 0.5 分,最 7.3.5 高扣 2 分。 自 檢 小分項 計 分值欄 分 欄 推 薦 單 位 計 分 欄 評 定 單 位 計 分 欄 0.5 0.5 0.5 -2 注:基準分為100分,加分項為10分,扣分項為10分。 _____________________ 11